本科生离校
发布时间:2016-10-12 信息来源:会计服务中心 访问次数:
 

⑴在办理离校手续前,请先确认本人学杂费已缴清。(可以通过网上查询或到2号行政办公楼119室查询)。

⑵班长将本班的离校通知书带至合肥工业大学屯溪路校区2号行政办公楼119室或翡翠湖校区财务室,统一加盖“离校专用章”。

⑶由于学籍变动等其他原因,无法集体办理的,请本人携带离校通知书和相关的学籍变动通知书,到合肥工业大学屯溪路校区2号行政办公楼119室或翡翠湖校区财务室,加盖“离校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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