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硕士等在职研究生离校
发布时间:2016-10-12 信息来源:会计服务中心 访问次数:
 

⑴请先确认学杂费已缴清(如果在入学前参加过本校的课程班学习,请携带课程班交费收据)。

⑵由本人携带“答辩进程审批表”至合肥工业大学屯溪路校区行政办公2号楼119室,财务经办人员在答辩进程审批表上注明:该生不欠费,并加盖“收费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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