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助津贴银行卡发放方式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2-24 信息来源:合肥工业大学财务部 访问次数: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12〕7号)的规定,从科研经费领取学生三助津贴等劳务费,一律转入个人银行卡中,不得领取现金。现将有关三助津贴银行卡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一、给在校研究生发放三助津贴:

1.登陆财务部网页(http://cwb.hfut.edu.cn/)——登陆“薪酬网上申报平台”——输入用户名、密码(用户名与本人财务信息查询账号一致,初始密码为:六个零)。

“薪酬网上申报平台”操作方法详见财务部网页的“办事指南”(http://cwb.hfut.edu.cn/news/shownews.php?lang=cn&id=55)。

2.打印出系统自动生成的“合肥工业大学学生薪酬发放表”,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按照报账程序进行报账。

二、给在校本科生发放三助津贴:

1.在发放三助津贴前,请学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到中行宁国路支行办理“长城工大联名卡”。

2.请将经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学生学号、姓名、学院、专业、身份证号及中行宁国路支行开户的已激活中行银行卡卡号等信息送交财务部(行政办公2号楼128室)。

3.待学生数据录入更新后,项目负责人即可通过“薪酬网上申报平台”进行发放,具体业务流程参照研究生三助津贴发放流程。

三、注意事项:

1.若学生本人银行卡号变动,请及时到行政办公2号楼128室办理银行卡号变更手续,避免影响三助津贴的发放。

2.请在办理银行卡变更手续两个工作日后,再进行三助津贴发放工作。

上述事项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财  务  部

201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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