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大额资金审批流程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2-29 信息来源:会计服务中心 访问次数: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规范学校大额资金审批流程,特对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报销时,学校一次性对外支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达到10万元以上(含)的资金款项,经办人需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大额资金支付审批表”。 

2.     设备购置款、修缮或基建工程款、转给校外单位的科研协作费等方面的大额资金,除项目负责人签字外,在申请支付时,应当依法依规履行招投标、政府采购等程序,以及学校资产管理、基建及修缮管理、科研管理的规定。

3.     对于预算落实、审批手续齐全、报销相关资料齐全的大额资金审批表,会计服务中心受理后,在支付前由财务人员负责报审。

4.     大额资金审批表下载地址会计服务中心网页http://kjfw.hfut.edu.cn/.

 

 

财务部会计服务中心

2016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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