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出版、通信、业务费等各项费用报销
发布时间:2013-11-11 信息来源:会计服务中心 访问次数:
 

请填写网上经费报销单(请根据业务种类,分别填在”交通费“、”印刷费“、”电话费“、”邮寄费“、”网络通讯费“、”业务费“、维护费”、“发明专利”或其他等栏目中),还需提供:发票、封面报销单、相关材料等。具体要求如下:

⑴提供税务部门监制的有效发票或专用票据(各类预交费用、押金等均不得报销)。

租用外单位车辆费用达到3000元以上,必须提供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车合同或协议。

⑵打印出网上经费报销单,项目经费主管、经办人员签字。

⑶报销出版费,需要提供专著出版合同,合同中对稿酬和回赠书本未作明确规定的,需承诺收到稿酬和查收书本款后冲销报销出版费;报销版面费需提供论文录用通知或论文交费通知或公开发表的论文目录复印件。

⑷一次性支付加工、测试(实验)费金额达10000元以上的,需提供经济合同和检测报告(或清单),委托校外单位一次性测试,加工达10000万元以上的,还需提供测试单位相关证书,具体参见外协费的报销。

⑸一次性支付印刷费超过1000元的,须提供印刷单位盖章的明细清单。

⑹一次性转账10万元以上,需填写大额资金审批单,经会计服务中心主任审批后才能办理付款手续。

(7)以上手续齐全到会计服务中心办理不等候报账投递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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